什么樣的發展環境能為企業發展“松綁解套”?全國政協委員、浙江省工商聯主席、富通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王建沂代表民營企業家呼吁,希望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
“去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將依法再審顧雛軍案等3起重大涉產權案件,這充分彰顯了營造企業家健康成長環境、深入推進產權保護的決心,廣大民營企業家深受鼓舞。”王建沂說,希望司法程序給重大涉產權案件一個公正的結論,更希望今后需要再審的案件少一些,再少一些。
在他看來,一方面,要防止因地方政府行為不當而侵害企業和公民財產權利,嚴禁黨政干部干預司法插手案件,政府應幫助企業化解風險、渡過難關;另一方面,對不法奸商絕不能姑息,廣大民營企業也要嚴格自律。
王建沂坦言,在民營企業家眼中,地方政府的作為就代表著黨和國家形象,地方政府是否講誠信、重承諾,對企業投資和發展信心有很大影響。新官不理舊賬、違約、承諾不兌現等問題,會讓企業深感無奈、無助。
有的企業家會遇到個別黨政干部不作為的情況,這讓企業家有勁使不出,有力使不上,如何解決類似的問題?他建議,整治不作為是全面從嚴治黨的應有之義,要大力強化失職問責,督促領導干部敢于擔當、積極作為。同時,建立正向激勵和容錯機制,讓黨政干部積極主動地在陽光下、臺面上為企業排憂解難。
對此,他呼吁希望進一步加強政務誠信建設,推動各級地方政府加快梳理和解決履職、踐約不到位情況,依法依規解決問題。還要發揮社會監督作用,暢通民意訴求渠道,支持第三方機構開展政府誠信評價。
全國政協委員、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理事長樓繼偉觀察,在“三去一降一補”過程中,如果主要依靠行政命令和政府推動,就是計劃經濟“關停并轉升”的再版,不是改革。令人遺憾的是,由于傳統計劃經濟思維慣性,近期仍可以觀察到運用傳統辦法來完成任務的現象。
在“去產能”上,他認為,政府應當嚴格管理“負的外部性”,執行環保標準、安全生產標準、質量標準等,按規則、程序去除不達標產能。但是,通過行政命令下達指標“去產能”的現象仍屢見不鮮。
優質的營商環境還體現在市場競爭中。全國政協委員、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黨組成員王一鳴直言,我國制定產業政策支持特定產業發展,對實現“追趕”目標和縮小與工業化國家差距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也要看到,產業政策的效果并不如意,政府選產業、定項目,往往“有心栽花花不開,無心插柳柳成蔭”,還帶來諸如行業壁壘、企業壟斷、市場分割、地方保護、不公平競爭、所有制歧視等問題,妨礙了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形成。
他強調了營商環境中競爭政策對企業家的重要性。他舉例,在“去產能”上,淘汰落后企業不能由政府“點菜”,兼并重組不應搞拉郎配,必須依靠優勝劣汰機制,讓“僵尸企業”入土為安,讓優質企業做大做強。有競爭才會有創新,有競爭才能最大限度地激發企業家精神和創新活力。確立競爭政策基礎性地位,也有利于國際社會更廣泛認同我國的“市場經濟地位”。
優質的營商環境是一個系統,需要相關制度配套。王一鳴表示,政府要確立競爭政策的基礎性地位,要打破壟斷,放開石油、天然氣、電力、鐵路、民航、電信等行業的準入限制,加大金融、教育、文化、醫療等服務業領域的開放。在總結試點經驗基礎上,全面推開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清單以外的讓各類市場主體自主進入,公平競爭。同時,還要關注新興產業“贏者通吃”帶來的問題,制定新興產業監管規則,引導和促進新興產業健康發展。
監管機制建設也要跟上。王一鳴進一步提出,當前,最迫切的是要整合分散在不同部門的反壟斷執法職能,建立更高層級的反壟斷執法機構,增強獨立性和權威性,賦予其對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公平競爭審查職能。
營商環境越好,企業的積極性才越高。全國政協委員、大唐集團公司董事長、黨組書記陳進行從混合所有制改革為突破口提出建議,適當提高民營企業持股比例,增強民營資本參與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積極性;健全激勵機制,進一步增強基層員工的改革獲得感;打通改革容錯機制、創新包容機制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讓企業家放開手腳、甩開膀子干事。
(來源:中青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