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支持物流業健康發展,財政部、稅務總局近日聯合發布《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繼續實施物流企業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5號),明確繼續實施物流企業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
相關問答
問:物流企業從事運輸業務可以享受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優惠嗎?
答: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繼續實施物流企業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5號)規定,享受稅收優惠的物流企業應同時符合三個條件:一是在經營范圍方面,至少從事倉儲或者運輸一種經營業務,為工農業生產、流通、進出口和居民生活提供倉儲、配送等第三方物流服務;二是在責任能力方面,實行獨立核算、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三是在注冊登記方面,在工商部門注冊登記為物流、倉儲或運輸的專業物流企業。
如果企業符合上述物流企業的條件,且占地面積、儲存物資等條件符合相關規定,就可以享受減按所屬土地等級適用稅額標準的50%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稅收優惠。
編輯:四川省稅務局宣傳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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